<招标通讯信息>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红城养殖基地光伏建筑总承包(EPC)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通讯信息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红城养殖基地光伏建筑总承包(EPC)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HCYD-2025【GC】-011)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
一、招标条件
本海兴开发区红城养殖基地光伏建筑总承包(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海原县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1)新建光伏建筑一体化牛棚 53 座(含活动区),安装 5.9x5MW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62新建光伏建筑一体化牛棚 80座含活动区安装49MW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30M棚顶分布式光伏电站4座(安装 6MWX4)、每座电站占 28 个牛棚,棚顶面积为6.8万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海兴开发区红城养殖基地光伏建筑总承包(EPC)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海兴开发区红城养殖基地光伏建筑总承包(EPC)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施工资质: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和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同时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如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需满足3.设计资质: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如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需满足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资质需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在本单位注册。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为联合体牵头人注册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