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12 月 8 日,来自人民日报的消息,中国体育总局原局长苟仲文被判处死缓。根据此前的消息,苟仲文共受贿 2.36 亿元!

今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苟仲文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对苟仲文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表示,在苟仲文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院同时要求,对苟仲文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苟仲文在 2009-2024 年期间曾担任北京市副市长,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委副书记,国家体育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受贿金额高达 2.36 亿元。法院认为苟仲文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
但是,考虑到苟仲文存在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等行为,法院作出了死缓的最终判决。

今年 8 月份,法院对苟仲文案进行了公开庭审。当时,苟仲文的头发斑白,整个人都快瘦脱相了,完全没有了在任时的意气风发。
国内媒体表示,苟仲文受贿金额 2.36 亿元,是体坛反腐中涉案人员中受贿金额最高的。与此同时,苟仲文也是被判刑最重的一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