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改中,非作战单位的精简是显著特征,军队医院体系尤为明显——不仅多所医院移交地方,全军总医院数量也从19所精简至8所,其中解放军总医院虽然规模扩容,但规格却从正军级调整为副军级。
首先,介绍下上轮军改前的总医院。
军改前,总医院作为各层级医疗体系的“顶端节点”,共有19所,分布于总部、七大军区、军兵种,承担区域内疑难救治、科研攻关核心职能。
其中,解放军总医院是全军顶尖医疗枢纽,前身为1953年8月组建的中国协和医学院第二临床学院,1954年8月更名为“解放军第301医院”,1957年6月改番号为“解放军总医院”并延续至今,是总后勤部直属正军级单位,地位远超其他总医院。
总部直属2所总医院:总参谋部总医院(前身为解放军第309医院,2004年曾并入解放军总医院,2009年独立为总参直属)、总装备部总医院(由解放军第306医院转隶更名);总政治部虽有下属医院,但未用 “总医院” 番号。
七大军区12所总医院:并非按“一区一所”设置,而是延续历史沿革。沈阳、北京军区各1所,兰州军区含兰州、乌鲁木齐2所,济南军区1所,南京军区含南京、福州2所,广州军区含广州、武汉2所,成都军区含成都、昆明、西藏3所。
这种布局源于军区裁并历史,我军历史上最多有13个大军区,每个大军区当时都建设了一个“总医院”。此后,有6个大军区逐步裁并。
1.1967年,内蒙古军区降格为省军区,并划归北京军区,内蒙古军区总医院番号撤销,变为“解放军第253医院”。
2.1969年,西藏军区降格为省军区,并划归成都军区,但西藏军区总医院番号一直保留。
3.1985年11个大军区缩减为7个时,福州、武汉、昆明、乌鲁木齐等原军区总医院保留,仅冠驻地名区分(如原昆明军区总医院改称成都军区昆明总医院)。
军兵种及武警4所总医院:海军总医院(1954年组建)、空军总医院(1956年组建)、第二炮兵总医院(1999年由北京军区第262医院转隶)、武警总医院(1983年由解放军第267医院转隶),分别服务本系统核心医疗需求。
然后,介绍下上轮军改后的总医院。
2015年底至2018年,总医院体系经历多轮调整,核心是打破“条块分割”,向联勤保障聚焦。
早期调整(2015-2017):随着陆军总部、联勤保障部队组建,七大军区撤销,部分总医院先行更名转隶。总装备部总医院改为 “战略支援部队总医院”,二炮总医院改称 “火箭军总医院”,北京军区总医院转隶陆军并更名 “陆军总医院”,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改为 “联勤保障部队武汉总医院”,兰州军区乌鲁木齐总医院转隶陆军并更名“新疆军区总医院”。
深度整合(2018年):这一轮调整最为彻底,多数总医院不再保留独立番号。
总参谋部总医院、陆军总医院、海军总医院、武警总医院陆续并入解放军总医院,分别成为其第八、第七、第六、第三医学中心;
空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的总医院均取消“总医院”称谓,改为“特色医学中心”;
原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成都军区昆明总医院、兰州军区兰州总医院、济南军区总医院等转隶联勤保障部队,分别更名、合并、重组为改为“联勤保障部队第900、920、940、960医院”。
原七大军区剩余总医院整合为五大战区总医院: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更名东部战区总医院,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更名南部战区总医院,成都军区成都总医院更名西部战区总医院,沈阳军区总医院与第202医院合并为北部战区总医院,联勤保障部队武汉总医院与第161医院合并为中部战区总医院。
而解放军总医院、新疆军区总医院、西藏军区总医院的番号则保持不变。至此,全军仅剩下了8所总医院,即“解放军总医院、五大战区总医院、新疆军区总医院、西藏军区总医院”,各军兵种、职能部门已经不再单设总医院。
最后,介绍下8所总医院的隶属关系。
经此调整,全军仅保留8所总医院,隶属关系与规格上充分体现“联勤为主、军种为辅”的原则,均为与作战保障直接相关的核心节点。
解放军总医院:虽下辖8个医学中心、5个医疗区及海南医院,规模远超军改前,但其规格从正军级降至副军级,由联勤保障部队总部直接管理,更强调跨军种协同保障。
五大战区总医院:均为正师级,全部转隶联勤保障部队,由对应联勤保障中心管辖(如中部战区总医院隶属于郑州联勤保障中心),直接服务战区联合作战。
新疆、西藏军区总医院:正师级,隶属于陆军编制,由所在军区保障部管理,专注边海防部队医疗保障,与联勤体系形成互补。
除了这8所总医院外,军兵种和职能部门不再保留总医院,彻底结束了“各系统自设医疗顶端”的格局。